新修订《体育法》引关注!对体育仲裁、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等作出专门规定_制度_保障_发展

西甲 05-21 阅读:41 评论:0

新修订《体育法》引关注!对体育仲裁、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等作出专门规定_制度_保障_发展

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颁布施行后,时隔27年,进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新修订的体育法 在原有8章54条基础上修订为12章122条,增加4章68条,包含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体育产业、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这其中 关于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制度、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的内容受到了体育界人士的关注, 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涉及学校体育相关的条款也引起了社会群众的讨论。

在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授易剑东看来,此次体育法修订内容丰富、完备,充分体现了多年来我国在体育改革与发展方面的理念。“更难得的是,在整个体育法当中出现了很多'应当'、'必须'、‘不得’等字眼,使得体育领域相关行为主体和法律规则的适用都有了一个明晰、可参照的范本。”易教授表示,这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全方位具体化的保障。

新增“体育仲裁”

破解体育纠纷解决的制度障碍

建立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是本次《体育法》修订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新修订的《体育法》增加“体育仲裁”一章, 明确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具体规定了体育仲裁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基本制度,确定了体育仲裁委员会的组建规则,明确了体育仲裁与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其他仲裁制度、法院司法管辖等的关系,规定了建立体育仲裁特别程序等。

“ 体育法中关于体育仲裁制度的内容全面、详细,让后续体育纠纷事件的解决有了明确的依据和途径,这也是此次体育法修订中的最大亮点。”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赵学平表示,其实体育仲裁早在1995年就写入体育法,但是一直没有出台细则落实。此次该制度的建立, 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国体育纠纷解决的制度障碍,有利于在体育领域中强化法律和规则意识,开辟新的权利救济渠道,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更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国内纠纷国际化问题的出现。

此外,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体育赛事面临“更严、更规范”的管理。记者留意到,《体育法》中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依法进行监管。赵学平认为,这是从立法层面明确了赛事监管主体,提升了赛事管理水平。

开齐开足体育课

体育成为升学考核重要指标

为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原本第三章“学校体育”章名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提出“国家实行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明确学校必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早在2017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 《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学校体育课程的改革,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齐、开好体育课程。去年,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又印发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保证中小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体育法》通过修订,让这些《意见》实施得到了最好法律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体育法还指出, 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机制。这也意味着体育将成为学生升学过程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杭州高级中学体育教研组组长黄玲告诉记者,这对学校师生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因为初中本来就有体育中考,那么实施起来相对会更加顺利。但对于高中来说, 如果老师能够将学业水平考核内容和目前体育选项教学内容更好融合,会为学生身体素质和全方面发展打下很好基础。”

把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写入法律

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发注重生活健康,积极踊跃地参加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在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中如何更好地保障安全,是老百姓一直以来关切的事情。

此次《体育法》的修订也重点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在第二章第十九条中的内容中明确, 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表示,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修订对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有着积极作用。通过这种制度,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作用,帮助、辅助人民群众科学地开展健身活动。

该制度的正式确立也让活跃在一线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受到了鼓舞。“指导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全民健身运动,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做的事情。新的体育法出台, 对我们社会体育指导员来说增加了一份责任,但同时也更有动力了。”建德市木兰拳协会会长朱有妹说,相信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引导更多人加入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也可以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另外,《体育法》还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职业体育发展等方面予以修订和完善, 直面解决体育现实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体育领域重大的基础性、整体性问题。如,将“ 社会体育”的章名修改为“ 全民健身”,把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写入法律,并将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体育宣传周;“ 竞技体育”一章,突出运动员权利保护,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全面发力;增加“ 体育产业”一章,促进体育产业提质扩容,发挥体育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动力的作用;增加 职业体育内容,促进和规范职业体育,完善职业体育发展体系。

体育法修订全面开启了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治体,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不少体育界人士认为,这也将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事件。

延伸

《体育法》修订过程——

2010年,在《体育法》颁布十五周年之际,体育界、法律界在充分肯定《体育法》作用的同时,认为其中的部分条款已经无法适应我国体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实践,提出了修改建议。

2017年6月,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牵头组织《体育法》修改筹备工作,先后成立组织工作组、研究起草组以及专家顾问组。

2018年9月,体育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体育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2022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2022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正式颁布。

来源丨浙江微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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